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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碧雪性爱☆


离婚妇女为“家”困惑

 

  离婚了,平日遮风挡雨真实有形的家消亡了,重新寻觅一方栖息的屋檐是离婚妇女痛苦的追求。

A女士离婚后暂居到舅舅的小阁楼内。总共5平方米的小阁楼,能站立得起来的仅仅只有3平方,她和14岁的儿子挤在一张三尺半的小床上,逢到天雨屋漏,棉被尽湿,只好和着雨声捱到天亮。

B女士离婚后,因住房无法分割,与前夫合住一套房。前夫住南间,她和女儿住北间,厨卫合用,真是抬头触目,低头惊心,战火不熄,还是“套中人”。

C女士则更糟,离婚时父母均安在,户口顺利回到娘家,与父母哥嫂同住。但不久父母相继过世,哥嫂不念同胞手足之情,竟将其逐出家门。C女士有家难回,借住旅馆,一住就是九个多月。经法院调解后,屡次换锁的铁门还是冰冷地拒她于门外。

离婚妇女大都要孩子,但面对性格变得忧愁孤僻的孩子,她们又痛苦难抑,有的悲观失望,精神负担很重。

离婚妇女她们曾经拥有过自己的家,而现在,“家”却在心灵深处飘摇。因而离婚妇女尤其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和支助,无论是法律意义上的还是道德情感上的。